在役所办手续

在留卡

什么是在留卡?

  • “在留卡”是在日本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的身份证。
  • “在留卡”上标有持卡人姓名、国籍、地址等。
  • “在留卡” 上标有持卡人在日本的在留资格,可否工作,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,以及在日本可停留的期限。
在留カード(おもて)
在留カード(うら)

在留资格

可以在日本从事的活动
※不能从事在留资格以外的工作或活动。

在留期限

可以在日本逗留的最后一天(在留期间的期满日)
※在留期限结束后不能在日本逗留

在留卡相关规定

  • 16 岁以上的人务必随身携带。
  • 如果入管局人员或警察请你出示在留卡时需照办。
  • 请勿借赠给他人。 勿向他人借用或收取在留卡。
  • 请勿擅自改写在留卡上的内容或制作在留卡。

获得在留卡

  • 到达成田机场、羽田机场、中部机场、关西机场、新千岁机场、广岛机场、福冈机场的人将在该机场领取在留卡。之后14天内前往居住地的役所(地方政府办公室)办理“迁入申请”手续「転入届」。
  • 到达其他机场的人在14天内前往居住地的役所(地方政府办公室)办理“迁入申请”手续「転入届」。之后在留卡会邮送到所居地址。

在留卡遗失时

①首先到派出所或警察署办理挂失。提交好挂失报告后会拿到写有受理号码的纸条。

②自发现遗失之日起 14 天内,向入国管理局提交文件并获得新的在留卡。

入国管理局所需材料

  • 护照
  • 一张照片(长4厘米,宽3厘米,3个月内拍摄)
    ※16岁以下的人不需要照片
  • 在派出所或警察署报失时收到的受理号码纸条。

入管局地址

东京出入国管理局

日语

东京出入国管理局水户分所

日语

更改在留卡内容时

需变更在留卡上的内容(在留资格、在留期间、姓名、国籍、住所)时,请到“东京出入国管理局”或“东京出入国管理局水户分所”提交文件办理。
详见《生活和就业指南》。 有多种语言版本。

出入国管理局生活和就业指南(多语种)

需咨询在留卡相关事宜时

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(日语)

电话咨询和提问

0570-013904 (IP、PHS、国外:03-5796-7112)

  • 时间
    周一至周五(从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15分)
  • 语言
    日语、英语、中文、韩语、西班牙语、葡萄牙语、越南语、菲律宾语、尼泊尔语、印度尼西亚语、泰语、高棉语(柬埔寨)、缅甸语、蒙古语、法语、僧伽罗语、乌尔都语

通过电子邮件咨询和提问

邮件地址:info-tokyo@i.moj.go.jp

  • 邮件咨询仅限日语或英语。
  • 有些内容不接收邮件咨询,所以在发送邮件之前请在信息中心的主页上进行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