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题
从5月8日开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对已经更改。
2023/5/15通知
门诊(发烧患者等)
应对
可应对广泛的综合医疗机构
※请在就诊前联系医疗机构,并在接受诊疗时戴上口罩。
费用
医疗费用等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
※特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物不需自行负担。
住院
应对
重症或中度疾病II的患者(吸氧):住院医疗机构接受
轻度或中度疾病I需要住院的患者:不限于住院医疗机构接受
费用
治疗费: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 ※自费金额由患者的年龄和年收入来定
餐费:自费
住宿疗养
应对
仅供老年人和孕妇继续入住治疗设施(在县网站上申请)
费用
餐费:自行支付实际金额
在家疗养
应对
与要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咨询电话咨询中心 (029-301-3200 7:30~21:00)
如果您不确定是否要叫救护车:
#7119 (成人) #8000 (儿童) 24小时 365日
费用
治疗费: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
接种疫苗
有资格接种疫苗者
已完成第一次疫苗接种(第一次和第二次接种),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属于以下任何一种的人。
- ①65岁以上的长者
- ②5〜64岁有基础疾病者
- ③医疗专业人员和老年护理设施的工作人员
※疫苗接种票将从您居住的市町村政府机关邮送。
应对
符合条件的人在医疗机构接种疫苗(春季:5/8〜 秋季:9月〜)
费用
不需自费(~2024年3月31日)
免费检查
结束(抗原检测试剂盒继续在药店销售)
对阳性者的行为限制
建议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前不要外出:
- 发病至今已经过了5天
- 发烧和咳嗽等症状有所改善已经过了一天
密切接触者的行为限制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