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题

从5月8日开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对已经更改。

2023/5/15通知

门诊(发烧患者等)

应对

可应对广泛的综合医疗机构
※请在就诊前联系医疗机构,并在接受诊疗时戴上口罩。

费用

医疗费用等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
※特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物不需自行负担。

住院

应对

重症或中度疾病II的患者(吸氧):住院医疗机构接受
轻度或中度疾病I需要住院的患者:不限于住院医疗机构接受

费用

治疗费: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 ※自费金额由患者的年龄和年收入来定
餐费:自费

住宿疗养

应对

仅供老年人和孕妇继续入住治疗设施(在县网站上申请)

费用

餐费:自行支付实际金额

在家疗养

应对

与要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咨询电话咨询中心 (029-301-3200 7:30~21:00)
如果您不确定是否要叫救护车: #7119 (成人) #8000 (儿童) 24小时 365日

费用

治疗费: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自行负担(医保治疗)

接种疫苗

有资格接种疫苗者

已完成第一次疫苗接种(第一次和第二次接种),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属于以下任何一种的人。

  • ①65岁以上的长者
  • ②5〜64岁有基础疾病者
  • ③医疗专业人员和老年护理设施的工作人员

※疫苗接种票将从您居住的市町村政府机关邮送。

应对

符合条件的人在医疗机构接种疫苗(春季:5/8〜 秋季:9月〜)

费用

不需自费(~2024年3月31日)

免费检查

结束(抗原检测试剂盒继续在药店销售)

对阳性者的行为限制

建议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前不要外出:

  • 发病至今已经过了5天
  • 发烧和咳嗽等症状有所改善已经过了一天

密切接触者的行为限制